果然如此。
徐太平鬆了口氣,心裏有了答案。
假設是對的。
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在這個時代做刑偵,可沒那麽多規矩,隻要有合理的懷疑,就能抓人、行刑。
有口供,就能結案。
證據鏈什麽的,有最好。
沒有也行。
就突出一個簡單粗暴。
當然。
飄飄姑娘這句話不能當作證據。
卻能佐證他的假設。
讓他更加確信,凶手就是縣兵屯長王勇。
飄飄姑娘與水輕輕同為群芳樓的姑娘,就算彼此間沒有感情,也有兔死狐悲物傷其類的心態,不會在這件事情上撒謊。
更何況,他之前的一係列行為,就是為這一句話做鋪墊。
而且,用了極高明的話術。
沒有問王勇是不是凶手。
也沒有問水輕輕是被誰殺害的。
而是假設王勇就是凶手,直接問王勇為什麽能脫罪。
如果在飄飄姑娘心裏,王勇不是凶手,就是個普通客人,聽到這話第一反應是疑惑。
相反,隻要飄飄姑娘認定王勇也是凶手,不管怎麽回答,都能佐證“王勇就是凶手”這個假設。
除非,飄飄姑娘能在喝得醉醺醺且被折磨到欲死欲仙的情況下依然保持極快速的反應並給出錯誤答案誤導他。
嗯,很顯然,沒有除非。
人世間,大部分所謂的懸案其實都很簡單,難隻難在執行這塊。
明知道凶手是誰,卻不執行,可不就成懸案了嘛。
不過。
這案子也確實難辦。
王勇身後站著楊金堂這個縣尉。
縣尉是三把手,地位甚至還在縣丞之下,但實權卻比縣令絲毫不差,因為縣尉手裏有兵,少則五百,多則三五千的縣兵。
縣兵也是唯一一支歸地方掌管的軍隊,負責轄區內治安、剿匪、守城、除妖等職責。
縣級以上的地方駐軍,就歸朝廷直接管轄,地方無權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