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捕快跟瘋了一樣。
拚命舉薦自己,要跟著徐太平破案。
無他。
眼紅而已。
辦王明虎那個案子的捕快們都分到好幾兩銀子,哪怕孝敬掉一半,也還有三四兩。
有這樣的額外收入,誰不羨慕?
危險?
窮才是最危險的。
為了多賺那三五兩的銀子,他們敢玩命。
何況,跟著徐爺出任務,好處多多,危險卻不一定會有。
另外,徐爺可是武修,與徐爺在,能有多大危險?
所以。
眾捕快為了跟隨徐太平出任務,何止是不要臉,簡直是不要臉。
徐太平見狀。
則冷喝一聲:“瞧你們這樣子,成何體統?規矩何在?紀律何在?”
眾捕快立刻釘在原地,低下頭,不敢再爭吵。
徐太平冷著臉,豎著眉,再喝道:“我再強調一次,在捕快班,我徐太平說了算,聽話留下,不聽話就滾!”
眾捕快凜然。
氣氛格外嚴肅。
徐太平冷冷注視眾捕快。
良久。
才滿意點頭。
直接調兵遣將:“張大山,鄭博文,帶你倆的小隊跟我走。
“吳六一,你帶周大福張貼告示,招募捕快,招募要求與以往相同,但加一條,本捕頭要親自麵試,體魄能力合格者方可被錄取。
“其他人沿街巡邏。
“出發!”
徐太平說查案就查案。
很認真地調查。
當然,那種三年前的丟了一隻雞兩年前死了一頭牛的案子,實在無能為力,根本無從查起。
但是。
有嫌疑人的案子,尤其重案要案,卻相對好查。
開“明察秋毫”。
仔細觀察嫌疑人、受害人、證人的表情神態,再重新錄一遍口供,就能鎖定嫌疑人。
原因很簡單。
嫌疑人再能偽裝,那也是嫌疑人,被調查時,微表情一定有變化。
一般人無法觀測並精準分析這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