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胭脂”。
臉上塗著厚厚的胭脂,嘴唇在蒼白的臉上顯得格外得紅。
沈清風至今不知道他是男是女,也不知道他的姓名,但沈清風知道,他絕對是自己活了三十三年以來,見過最厲害的殺手。
沈清風的快劍,聞名江湖,可別說是劍,就連沈清風的眼睛,都很難跟得上此人。
方才,他甚至都沒看清,“血色胭脂”是怎樣在他的右肩處,留下一道這麽深的傷口的。是劍嗎?還是刀?
“真可惜,我是奔著你的喉嚨去的。”
沈清風強忍著痛,說道:“確實該可惜,畢竟剛才那一下,是你最好的機……”
話還未說完,“血色胭脂”身形如鬼魅,已至麵前。
這一次,沈清風看清了,“血色胭脂”用的是手指。食指和中指並攏,以指為劍。
但即便眼睛看清了,手中的劍還是跟不上。
當沈清風把劍舉起時,鎖骨處已經留下了一個血洞。
正當“血色胭脂”準備出手了結沈清風性命的時候,兩柄彎刀破空而來,朝著“血色胭脂”的後背飛去。
“血色胭脂”像是腦後長眼一般,一個點地,向上躍起數米,躲過了彎刀。
蕭弱情雙手趕忙一扯係於刀柄處的鋼繩,改變兩柄彎刀的方向,不至於誤傷沈清風。
也正是因為蕭弱情分神幫助沈清風,她的後背結結實實地挨了賣糖人的老人一棍。蕭弱情順勢往前一個翻滾,卸了一些力道,但這一下,仍是傷的不輕。
而“血色胭脂”躍起後,從天而降,指劍直戳沈清風的天靈蓋。
沈清風往後急退,頭頂成功躲過了指劍,但誰成想,“血色胭脂”竟一扭身,在空中轉了個方向,指劍在沈清風的胸口處也留下了一道傷痕。
“血色胭脂”正要繼續出手,街旁的路上不知是誰喊了一句,“官府的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