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蓋世項羽

第二章 血濺會稽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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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梁沒明白鄒統臨死時手指的意思,見大仇已報,慌忙和同夥逃之夭夭,匆忙中把鐫有“項府”字樣的劍鞘丟在了鄒統的臥室內。

此事引起朝廷震動,何人敢夜闖官府,把一縣之首殺害?公仇?‘私仇?如果是私仇,鄒縣令平時應有知覺,不會沒有任何防範,極有可能會向身邊的人透露一點。如果是公仇,要麽是對朝廷的繁搖重賦不滿,要麽對秦朝統一天下不滿,這絕不是隻對付一個縣令那麽簡單,而是向著整個體製。秦始皇的警惕性向來極高,由此他要求下麵辦事的人員,務必要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因為朝廷離事發地較遠,司馬欣被承相李斯責令查辦鄒統死亡案。現場除發現項梁丟下的劍鞘外,也發現了鄒統匿下的靈璧玉。由劍鞘上的字,他懷疑這事和項梁有關。但旋即又想,烏腸縣令一直在保護項梁,他們是故友,兩人相距較遠,項梁怎麽會到這兒來殺他呢?至於這劍的來曆,也許是過去楚軍中的人,得了項府之劍,拿出用來殺人,為怕朝廷追究,故意留下來嫁禍於人。但殺人者的目的是什麽?如果是圖財害命,據鄰大人的家人講,府裏又沒丟失什麽;特別這塊珍貴的靈璧玉,根本沒有引起歹人的興趣,可見行凶者不是衝著財物而來。那歹人行凶的目的就是別的了。他也是做過縣令的,深知作為一縣之首,什麽亂七八糟的事都有,保不準哪一件做得不明白,結下仇恨,也是可能的。

司馬欣把所有的本事都用上了,也沒能很快破案。這時又想到了項梁,心道不妨把此人捉來,問問都是哪些人可能擁有他家的劍,或許對於鎖定目標有些用處。哪知回到棟陽,項梁早逃得無影無蹤了。這樣看來鄒統是項梁所殺無疑了。

先前皇上向鄒統征集靈璧玉的事,司馬欣曾有耳聞。這時既捉不到殺人凶手,心想不妨把此玉獻上去,或許可以將功抵過。秦始皇聽說此玉還在鄒統手裏,氣急敗壞,一劍把桌上的酒危擊得粉碎,罵道:“這個卑鄙無恥的小人、強盜,竟然敢欺哄聯,死有餘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