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妖城鬥法場,位於城中央那被河流包圍的內圓環中,是城裏麵最顯眼的幾大建築之一。在這裏,有人和人鬥法、人和妖鬥法、妖和妖鬥法、一對一、少對多、混戰,各種各樣,應有盡有。而目的嘛,一個字,利。通俗點來說,就是為了錢。
修士們可以買門票觀看,可以在裏麵押注,一些項目,參加鬥法的修士獲勝了還有著獎勵。有著鎮妖城做擔保,信譽那是不用說,天底下怕是找不到更高的了。自然而然地,吸引了無數修士,生意極好。
修士們很喜歡賭,賭,成了修仙界第一大娛樂項目。有的人因為賭,一夜暴富,富可敵國。有的人因為賭,輸個精光,一點不剩。
天月不喜歡,之前還有些厭惡這裏,如今,自己也來到了這裏。
天月和那男子一過來,就被帶到了一間屋子裏。哪裏,還有不少人,看上去像是要鬥法的,一個個安靜的不說話,隻是在那裏準備著。
“道友,等下鬥法,按規定,你不能使用二階中期及以上威能的靈物。若是使用,最後就算是擊殺了孽靈,也會被判為失敗的。”
“在下有一個疑問。”
“請說。”
“若是我使用單件靈物,威能沒有超,但是我用一些手段,如配合,特殊驅動等等,使其威能超過了。這算不算違規?”
“不算,單件一般使用,威能不超過不算。道友若是能做到,那是道友的本事。”
“好,多謝告知。”
“我還有幾點要提醒道友。”
“請說。”
“第一,若是因為你違規使用威能過高的靈物,則十年內不得再領取我鎮妖殿的任務。”
‘以前是聽說過的,沒想到真的如此。’
“好。請繼續。”
“第二,鬥法比試,雖說有人保護,但並不是絕對安全的。死傷的情況也不少,若是我們的工作沒有問題,道友因為鬥法出現死傷,我們是不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