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六一年出版的《凶殺案百科全書》,記錄了無數令人發指的罪案,同時顯示了很多啟人心思的現象,例如在大體而言,法國人和意大利人犯凶殺罪多是與個人的情緒有關、德國人則傾向虐殺、英國人殺人時計劃周詳、而美國人卻較粗疏大意,這樣看來在殺人上,亦顯示了不同的民族性。
其中有種特別使人不安的就是完全沒有動機的凶殺,也就是找不到什麽表麵的理由,而是忽然心中一動,或興起一個奇怪的想法,遂害了一條人命。
例如一九五九年在加利福尼亞一位美麗的女子坐上了一位已婚男子的順風車,無端端連開十二槍將對方殺死,事後被捕時她說隻是想知道殺人是否會引起內疚。
這類例子數量不少,而且愈來愈有增長的趨勢,報上不時有持槍者亂殺無辜的新聞,是否代表了現代人的心靈空虛。宗教和道德的約束力在這知識爆炸的時代已萎縮不振,現代始終產生不了偉大的哲學家,人類脫離了崇拜權威的時代,餘下來卻是迷宮般的世界,令人不知何去何從。
物質生活的步伐遠比精神的步子為快,後果便像走鋼絲的人所持的竿子一邊重一邊輕,自是步步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