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陳程終於還是買了兩匹馬。
畢竟此去衡山城路途遙遠,光靠腳走,實在是有些累。
隻是這麽一來,他的錢袋就癟了下去。買衣服、買劍、買馬,全是支出,他也沒有任何進賬銀子的本事。不覺對此略微上心。
反倒是馬春花對此毫不在意,大約是她覺得陳程一定會有辦法的。
陳程有什麽辦法呢?賣唱掙錢麽?
學貓叫、小蘋果了解一下。
像其他穿越者常見的發明出掙錢玩意的手段,陳程也用不上。且不說,他根本就啥都不會,哪像別的穿越者還可以整香皂、香水、玻璃。他自詡中學化學也是小學霸了,可完全不會這些。
更重要的是,金庸時空是一個混搭世界,最遠的時期是乾隆年間。18世紀時代,穿越者還能搞跨時代的發明?這是還能鼓搗出汽車飛機不成?
當然,這些吐槽在他腦中一閃而過,他現在需要的是專心對付他的母馬。
兩匹馬,一公一母。馬春花帶著曲非煙騎公馬,陳程一個人騎母馬。
母馬無論是載重還是耐力都遠不及公馬,一般人都是騎公馬。隻有一些女子因為母馬溫順才騎母馬。
這在他們這裏根本不適用。馬春花老江湖了,騎術還是不錯的。陳程騎自行車還行,騎馬完全不會。反倒是駱駝,還有某次旅遊景點的乘坐經曆。
於是馬春花指點著他怎麽騎,他慢悠悠地讓馬踱著碎步,根本不敢讓它跑起來。
其實若是任換一個武功和陳程差不多的人來學騎馬,保證不一會兒就能從入門到掌握,精通什麽的就看後續天賦了。
因為不論哪種武功,不管刀劍還是拳腳,不管內功還是外功,都講究一個身體的掌控和協調。將這運用到騎馬上,應該有一些異曲同工之處。武林高手們因此觸類旁通也不是什麽難事。
可偏偏陳程是以道悟武,和絕大部分武林人士的路子相反。而且一切又來得太快,他能鞏固住自己的境界就不錯了。舉一反三到騎馬上,自然沒這麽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