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走出清河村的時候,陳楚歌本來還以為自己隻是一個普通人。
畢竟,在他還待在清河村的時候,跟村子裏那些動輒金丹後期的家夥相比,剛剛達到金丹中期的他,不論是修為還是長相,都隻能算得上是普通水準。
嚴格說起來,甚至就連抬頭四十五度仰望天空的姿勢,隔壁陳二狗做起來似乎也要比他飄逸幾分。
但是現在不同了。
自從他離開村子來到這個名為安陽鎮的地方之後,他很快就發現,自己原來要比想象中更加厲害,不論是半路上攔道“劫色”的凶狠惡婦,還是大街上碰瓷訛詐的“地趟門”高手,幾乎沒有一個是他的對手。
這不,眼前這個看起來有著兩百多斤,胳膊比自己大腿還粗的壯漢,前一刻都還叫嚷著要讓自己好看,但是在自己隨意動了動手指之後,這會兒儼然已經隻剩下跪地求饒的份了。
“行了行了,知道錯了就好,以後可不要掛羊頭賣狗肉了,要知道我家隔壁陳二狗家裏就是賣狗肉的,我就算閉著眼睛也能聞出狗肉味來。”
陳楚歌咂了咂嘴,朝著旁邊的“羊肉”大骨湯看了一眼,說著話的同時,跟著就又端起碗喝了一口。
“是是,小人知道錯了,還請大俠高抬貴手!”壯漢眼看周圍看熱鬧的行人越來越多,擦了擦胖臉上的汗水,連忙就又求饒道。
然而就在這時,從圍觀的人群後方,卻是突然傳來了一陣喧嘩之聲,然後一高一矮兩名差役打扮的男子,在一名老年婦女的帶領下,分開人群走了進來。
“就是他,就是他撞了人不給錢,最後還打了我一頓。“那老婦人一看見陳楚歌,立刻就跟見到仇人一般,跺著腳大聲叫道。
聽到她的話,陳楚歌忍不住就是咧了咧嘴,“就你現在這活蹦亂跳的模樣,當時非要躺地上訛詐我賠十兩銀子,可不就是該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