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庭詫異的瞪大眼,心中劃過一絲什麽又馬上搖頭,“不行,如果真是京城的人。”
“扮上看不出的。”
“你不能冒險。”
“不是冒險,這些年,司庭其實我。”
他幾乎脫口而出和詹家和楚風的事,然而還沒等開口。
千婉就端著拖盤跑進來。
那托盤上滿是顏料和針線。
“這是?”
她將二人拉到桌邊,拉過他們那帶著傷疤的手腕,“知道嗎,在蘇皖一帶,人們靠水,可水性再好的人也有溺水的時候,就好像死神要你命誰也攔不住,可靠水吃水討生活的人沒法子,又不能不做,水鬼打撈上來,人都泡的辨認不出是誰了。
當地人便想出個法子,每個孩童出生時候都在身上做針刺,留下個印記,這樣,即使死了,也能讓家人找到彼此,我說這個有點晦氣對嗎?可人生離和死別又有何不同?今生要是遇不到,那就來世。”
她拿起針沾了顏料,刺進手腕,任伯中一把抓住,“你幹什麽?”
“入骨的痛才能叫人記得更清楚。”
他看清那顏料刺進皮肉流血,留下了圖案。
半晌,一朵含苞待放的睡蓮赫然在腕上。
“後來常有人拿這遮蓋傷疤。”
她看著二人。
司庭動容的伸出手。
任伯中猶豫,最終也伸出來。
他倆的那朵和千婉的不同,順著那傷疤無枝而上,最後開出的一朵蓮花,傷疤和它渾然一體,仿佛更栩栩如生,燭火一照,搖曳生姿。
然而那刺痛終敵不過離別的苦痛。
做完這一切,千婉站起來,“該走了。”
她頭一次走的如此決絕,頭都沒回,怕一回頭就後悔。任伯中又如何不知。
歌蕭頌的戲還是在詹府拉開了帷幕,詹府的人今日真是多,來來往往,有眼熟的也有眼生的。
任伯中掃著賓客,看到幾張京城的麵孔仿若隔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