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蜀王都天府城,百花之城,歡愉之城。
春雨過後,花開瑰麗,爭豔於街頭巷尾。行人卻無心觀賞,腳步匆匆,結伴往城外而去。
街邊小店飄散著微辣濃香,一名少年正吃得滿頭是汗。他那身布衣縫了不少補丁,頭發也亂如雜草。這打扮看著落魄,但店家沒有趕客的意思。
小店老板在圍裙上擦了擦手,一邊點燃旱煙,一邊在少年身邊坐下,“我說許歌啊,又想偷溜出去?”
許歌手裏捧著碗紅油抄手,餛飩吃完,還在喝湯。他那眼珠子正跟著人群亂晃,被店家這麽一喊,差點讓熱油燙著了嘴。
“瞎說。”許歌放下碗筷,瞪了店家一眼,“你怎麽能憑空汙人清白?”
“別搞這文縐縐的,我還不知道你?”店家照著許歌的後腦勺糊了一巴掌,“前兩天我還看到你被拎回了樓裏,跟雞崽子一樣。”他又將許歌打量了一番,“上次裝鏢師不成,這次改乞丐了?”
許歌頓時紅了臉,“本少爺出去散散心,散心的事兒,怎麽能說偷溜呢!”
店家聽完這話忍不住哈哈大笑,“行,你說散心就散心。”他將許歌的碗筷收拾起來,“這次能跑出去多遠啊?”
“要是再被抓回來,我就是這個。”許歌晃了晃小拇指,轉身出了店門。他手裏藏了個小瓷碗,正是剛剛從餛飩店裏“借”的。
摸著小瓷碗光滑的碗口,許歌稍稍皺起眉頭。他朝左右看了兩眼,就著路邊拴馬樁,將小碗磕出個破口,這才滿意地點了點頭。
街上人來人往,許歌捧著破碗,縮起肩膀低頭混入人流。人群裏人們說著什麽“燕國王女來訪”的隻言片語,他也沒多在意,嘴裏小聲嘟囔,“什麽王女,能有我家姐姐們好看了?”
走出十來步,許歌眼前突然出現了一雙白鞋。他抬頭去看,是個年輕姑娘,身穿素白長衣,大概與他同歲,十六七的樣子。這姑娘麵比桃花,眉橫柳葉,人卻如梅花一般傲冷,於這嬉鬧人群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