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西沉,大地漸漸暗了起來。在黎山某處昏暗的山路上,兩個身影正徐徐前行,稍高的那個走在前麵,稍矮那個亦步亦趨地跟在後麵。
這兩個人,正是方近和春蠶。
“有沒有想出來呀?”
“沒有!”
“要是到了秋明縣,你還編不出理由,就給我老老實實回家。聽到沒有!”
剛才方近答應收留春擦,不過是有條件的。他提出的條件也不多,隻有兩條。
第一條,不許哭,這一點春蠶滿口答應了下來。第二條,說出一個讓打動他的理由,即使是編的也可以。這一點,卻把春蠶難住了。
“那是五十年前一個寒冷的冬天,外麵正下著大雪,我爺爺帶著下人,出去賞雪,路上看到一個快要凍死的人。我爺爺出於好心救了他,之後還送他一筆錢財。
那個人自稱是秋明縣的人,姓方,還開了一家醫館,還說以後就算是做牛做馬,也要報答我春家的救命之恩呢。”春蠶款款道來,像是親眼目睹一般。
“這麽說來,是你祖父救過我祖父的性命。沒有我祖父,那有我呀,這個恩情確實夠大的。”方近應道。
“這麽說,你答應收留我了?”
“當然不是!你把我祖父編那麽慘,我能答應你,可我祖父都不答應。再換一個吧!”
“噢!”春蠶應了一聲,低下頭去,接著想理由。
天色已晚,在山間行走不安全,方近正四處張望,看能不能找個地方,借宿一晚。
沒走多遠,就看到忽明忽暗的亮光,在昏暗的山林裏邊,這一絲亮光太過顯眼,想不看到都難。
順著亮光,往前走了二三裏的路程,就看到一間破破爛爛的寺廟,那亮光正是破廟裏的一盞油燈。
這座寺廟雖然破敗不堪,卻打掃的幹幹淨淨,看起來反倒有種別樣的趣味。
寺廟的大門上,還破了一個大洞,也沒有關上,就這麽敞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