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辰接著說道:“我能猜到你們血狼一族,會躲回狼山老窩,其他人類更能想到,也許他們早就到了,隻是在等合適的時機。”
爪劍聽完,頓時臉色陰沉下來了。它血狼一族好歹也是有頭有臉的大族,有上千的妖獸族人,在整個大荒中都是強大的存在,今日卻不成想被一些人類逼到了絕境,逃回老窩,還要被追殺,簡直是奇恥大辱!
爪劍怒吼,一爪子揮到了地上,鋒利的爪子像刀子一般豁開了地麵的土層,震**起無數砂石,待漫天沙土散去,爪劍依舊臉色不善。洛辰低頭不語,他是人族,爪劍為妖,從民族大義上講,他已經說得很過分了。那些臉上紋著血狼圖騰的人,他們雖然能操控不死不傷的凶獸大軍,但是他們迄今為止,隻殺妖族。以人族的角度來看,這算不上傷天害理,隻能算是為民除害。盡管聽起來蠻不講理。但這就是種族生存間的,天理。
因此,洛辰的種種分析,已經算是很過分了,他不能繼續說下去。
月亮漸漸沉下去,天色卻慢慢亮了起來,東邊的天顯出魚肚般的白色,太陽在地平線下等待時機。狼王的屍體,還停在山巔。一代王的逝世,將在死地停留七日,這就是所謂的“王死不動”。七日後妖丹應天地之力而慢慢破體而出,屆時,妖王的屍體,會在妖丹之火中化為灰燼,成為狼族曆史上的一個英魂。
爪劍在思考,到底要不要聽從洛辰的建議,帶著族群離開這裏,可王死不動,這是規矩,不能改。洛辰沒什麽好幹的,他也不能離開爪劍的身邊,因為此時有不止一個凶狠的狼眼在盯著他,想要將他開膛破肚。
終於,太陽升了起來,無窮的火熱,重新籠罩了大地。
三五隻血狼為爪劍送來了一頭新鮮的巨鹿,那是一隻三階的雄鹿,體型龐大,鹿角崢嶸,它的身上隻有一些輕傷,根本沒死,就被血狼抓來,充當狼主的早餐。血狼吃食一向都是如戰鬥一般,即使流著王血的狼,不用自身捕獵,也需要通過和鮮活的食物搏鬥,才能享用美餐。爪劍看著這頭惴惴不安的雄鹿,眼中慢慢騰起了一股殘忍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