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凡道劍仙

第三十二章 救星複命去,良將入劍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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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漢洛中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一。

清晨,伴隨著朝陽的第一縷曙光,茯嶺官道上便立馬喧鬧了起來。

公孫琦策馬疾馳,沿著官道向京城的方向奔去。

公孫琦身後,茯嶺屯駐的禦前銳軍三千餘人整整齊齊,掛槍跨馬,浩浩****地向京都趕去,掀起漫天塵土飛揚。

就在昨夜,司禮監宣諭太監十萬火急地領著數十名錦衣衛,趁著夜色,帶著南漢皇帝的禦批金緞聖旨,趕到了公孫琦所在的汶陽礦場。

夜色雖重,眾人的身影在火光中顯得更添幾分威嚴與嚴峻。

“宣!”

小太監一聲響亮,帶著尖銳的嗓音,緩緩打開聖旨,居高臨下地宣讀。

公孫琦卸甲跪地:“臣,公孫琦聽宣。”

“禦覽方承,東南戰事。”

話音剛落,公孫琦心中“咯噔”一聲。

按照南漢政權的規矩,聖旨分為三等,分別為“諭”“宣”“旨”。

“諭”,即“口諭”,一般是瑣碎之事,皇帝對臣子的讚賞或批評,還有六品以下官員的任免都會用“諭”。

“宣”,為朝中需要召見臣子時的聖旨書文,由於南漢政權打壓武將一派,故武將旨也都是用“宣”。

“旨”,則為昭告天下之事或者大批調度朝中官員任免時所用。

公孫琦在乎的倒不是這些,自己雖貴為陛下禦前直屬將官,卻也是武將一派,用“宣”倒是不為過分。

但是,“禦覽方承”,是說某件事經過了南漢內閣地商討,再製定的方案,經過皇帝批準,才可以用“禦覽方承”。

公孫琦疑惑的地方就在這裏,內閣是怎麽知道自己的?

內閣又為什麽選擇自己?

內閣又怎麽可能任用自己這一派禦前武將?

“東南戰事”,這四個字更是讓公孫琦心裏繃緊了那根弦。

東南之地,接連南明,是南漢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