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先別動手。”
史大路落地站穩,順手抓住頂過來的兩根硬棍,感知出隻是塑料管子,心下稍安。
“各位兄弟,從你們拿的家夥什兒看,無非想打我一頓。這個陣勢,我也跑不了,但咱能不能先把話說清楚,讓我明白為啥挨這頓打。”
一個頂著兩眼烏青的人走出來,史大路認出正是下午討債被他打過的那個。
“史大路是吧。拜你所賜,回去後又被我大哥踹了一腳,就說一句話:三十萬不要了,認識的不深刻就別回來。你這麽會認識,要不你幫我分析分析這啥意思?”
史大路聞聽,心道。
難怪一句話不說,上來就動手。自己小看對方,也高估自己了。
以前身份是警察,打了就打了,哪個犯罪嫌疑人敢找回氣?
一個暴力抗法的帽子就摁死了。
這現在也不是警察了,職業病還在。
從事上論,當時打他這三拳,從哪兒都說不出理。對方報警的話,尋釁滋事罪,誰也跑不了,最低也是個治安拘留。
這裏麵的道道,史大路比誰都清楚,警察分析案情沒那閑工夫給你扯前因後果。
就單純看事兒,抓起來一看,倆傷者。好了,受害人有了。
下一步,誰打的?
哦,你討債,他不還,所以你打他。
得,你是凶手,討債跟打人有什麽關係?不會找法院起訴啊。
這事完了,該賠償賠償,該拘留拘留。
來,下一個傷者。誰打的?
史大路打的。
為啥打你?他說我不認識他,讓我好好認識認識。
這麽囂張?史大路過來,是這麽回事麽?
不是,是因為他先打我兄弟。
他打人你不會報警啊?
你以前不是警察麽?
知法犯法下一句是啥都忘了?
別叨叨些沒用的,剛才那事兒完了,現在說你的事,為啥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