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我稱呼她為蝶,她稱呼我為狐狸。
那些個中二的初中時光裏,我們互相以動物稱呼對方。
從那個時候起,我最偏愛的類型文便是仙俠類古言。
那些奇奇怪怪的關於妖魔神仙的故事,總是很吸引我。那個時候,除了到處搜羅好看的文外,我還興致勃勃地拉著蝶一起寫故事。
不像現在一樣可以用電腦碼字,那個時候我們隻能買上好幾本有著好看封麵的小本子,在課餘時間裏偷偷在本子上寫。
每寫上幾百個字我們便沾沾自喜地給班上同學看,那時候同學們信誓旦旦地說:“你們以後要是出書了,我一定去支持。”
“好啊。”我說。
雖然那時候的我並不認為自己會出書,但回想起來,卻依然覺得那段時光很是滿足很是開心,因為那時候的我們滿懷赤誠,因為那時候的我有與我一同努力的蝶。
那個時候,腦洞總是層出不窮,寫字的速度跟不上編故事的速度,我便會先起上一大堆好聽的名字,給他們一一安排好身份,在腦海裏想象著他們之間**氣回腸的故事,率先過一過癮。
想著,有朝一日一定要將他們的故事寫出來。
但很可惜,那些個寫了無數個開頭沒有結尾的故事,和那些個記滿了名字和故事情節的本子在漸漸長大的途中丟失了。
直到前段時間,我偶然間和蝶聊起,這才驚覺,此時的我們已經離當初的夢想越來越遠了。
她不再繼續寫鍾愛的故事,正在從事一份父母滿意她自己
也覺得不錯的工作,而我的狀態似乎也不是那麽穩定。
於是,我下定決心,重新拾起了我偏愛的古言。
因為偏愛它,我給了它我最喜歡的人設,懟天懟地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主角孟知歡和溫柔體貼的男主角陸飲溪,就連裏麵的配角,我也盡量寫成自己喜歡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