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以茉再醒過來的時候,待遇比先前好了一點點,至少沒有被綁著了。
那個雲姨說,是小少爺哭著喊著非要她一起玩,她才少了那頓毒打的。
可是沈語琛看她的眼神她明白,還是根本不相信她是個好人,雖然祝以茉本來也不覺得自己算是個好人。
但因為她身上什麽武器都沒有,體內也毫無內力,是隨便一個小廝都能拿下的小弱缺,她根本不具備作案的能力。
所以祝以茉現在自覺地貼身跟著江宣林,好好照顧這孩子,才能減少被一劍刺死的可能。
可是沈語琛那個人,疑心極重,冷得跟塊兒冰似的,每個眼神都想殺了她。
祝以茉覺得,他每次看她,似乎都給她想了一個全新的死法。
所以她努力克製住了自己女流氓的屬性,盡量不去看那想殺她的絕世美人,盡量離他遠一點,也盡量討巧賣乖、伏低做小。
有飯吃飯、有菜吃菜,絕不調戲,呸,絕不挑食!
托小少爺的福,她不用走路,可以陪江宣林一起坐馬車,雖然古代道路條件不好,坐馬車也很顛,但可比走路強多了,她一個常年對著電腦除了上廁所和拿外賣根本不出房間門的死宅,讓她每天跟上班八小時似的完成走路任務,那跟要了她的小命差不多了。
就因為這件事,讓祝以茉在困境中莫名地開心了許多。
她就是一個心大的樂天派呀!
然而,已經過了幾天了,祝以茉不得不接受,她真的穿越了的這個事實。
這個劇本的原著小說也是她寫的,江宣林是男主角,出場的時候是十八歲,初入江湖的小少年,可此時,他才三歲,距離她書裏原本的時間線起跑,還有十五年。
可是這十五年裏發生了什麽,祝以茉先前根本沒想過,所以完全沒有劇情補充,明明是她寫的東西,可卻開不了上帝視角,一點兒特權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