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族人,他父親早有預感,臨終前告訴他早就給他定了一門親事,若有意外,可以去投奔嶽家。
父親說親家公重情守諾,必定會善待與他,若條件允許,還會供他繼續讀書科考。
雖處境艱難,可他不想去,連至親族人為了些許利益都能翻臉無情,寄人籬下又哪是那般容易的?他再不想去受人白眼。
他也不想成親,如今他身無長物,且手無縛雞之力,連生計都難以為繼,憑什麽娶人家的女兒?
人家姑娘也是父母手心裏的寶,他何苦拖累人家姑娘跟他一起吃苦受累?
而且現在他也無心娶妻,他隻想想法養活自己,再設法讀書,度過這三年。
乍遭巨變,嚐了世情冷暖,他頗有些心灰意冷,隻想無牽無掛、心無所累的活著。
所以他左思右想,最後決定,去退婚!
他知道女子若是退過婚,名聲會不好,甚至可能會影響以後的婚事,可是再不好還能比得上嫁給他吃苦更不好嗎?
他相信,嶽父會理解他的。
好在奉安鎮不算太遠,他雖身無分文,但靠著鄰居大娘給的幾塊饃饃,倒也走了過來。
隻是沒想到,剛進奉安鎮就目睹了一起凶案。
他從頭看到尾,自然知道那杜少爺不是好人,那殺人的少女不過是自保而已。
可那畢竟是一條人命!他無法坦然的就當做什麽都沒有看到過。
那少女似乎也有些不簡單,他若是去報官的話,不知會不會把嶽父家也牽扯到麻煩之中?
跑出來後他在胡同口徘徊了許久,最後才下了決心,不管是有可能遭遇的冷眼,還是今天的凶案,還是都交由嶽父大人定奪吧!
想好之後他便打聽嶽父的住處,然後就聽聞了嶽父剛剛去世,家裏隻剩下未婚妻和小舅子相依為命的噩耗!
他的未婚妻十五歲,勉強算是成年,可一個小女子該如何過活?更何況還要養一個六歲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