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強很囂張地對錢誌龍說道:“我不是說我要耗在這裏,我是想你們給個說法,我在這家店消費權益受到了威脅,我來你們所裏上報,區裏不管,市裏不管,難道還要我再向法院把你們兩個工商所全部給起訴了嗎?”
錢誌龍看到陳建強這個樣子,好像是非常的激動,勢必要把這件事情追究到底,他隻好答應了去查店:“我們打算派人去這家店實地查看一下,但是我要提前跟你說明了,如果說是我們查出來了什麽毛病,店家需要繳納罰款,你可是一分錢也得不到哦!”
“我為什麽一分錢得不到,這不是我收到的損失嗎?”陳建強有點接受不了現實。
錢誌龍解釋道:“你們之間的事情,如果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的話,那就是屬於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糾紛,你可以要求商家賠償你的個人精神損失,生命安全威脅的費用都好,但是隻要是上升到讓我們市工商總局來處理,那就是屬於市場監督部門對門店的檢查和監管,事情的性質就不一樣了,你知道嗎?”
陳建強整個人都不好了,他費勁九牛二虎之力,來到了市裏的貢山所,結果就給了他這麽個結果,他非常生氣:“那你怎麽說,我的賠償就這麽沒了!”
“你有沒有跟鍬鍬告訴你的老板協商過呢?”錢誌龍問道。
陳建強一提到這件事就很生氣,很激動:“協商過,那個老板人五人六的,態度高昂的很,說寧願賠償工商所5萬,也不願意賠償我5000!”
錢誌龍一聽這話,就知道這個商家是個有錢人,並且很有自己的個性,不願意被別人牽著鼻子走,所以心裏也在為這個陳建強趕到悲哀:“那就沒有辦法了,商家不願意賠償,我們又不能強製人家!”
陳建強覺得這個規矩是非常不友好的:“陪不賠償還不是由你們說了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