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訴你們,這個錢你們怎麽還給我,每天你們賣小吃的時候,我們的員工如果去你們的小吃攤吃東西,你就給他們半價,這樣一來,他們給你的小吃攤帶來了人氣,你給他們優惠,就相當於是還了我的錢了,這不是嗎,而且優惠之後,你也不虧本,還是有的賺的,小吃攤的利潤絕對不止1倍!”
王豔想了想又說道:“可是天天吃一樣東西,他們也膩啊!”
“所以說,不是天天去啊,我隻是說他們去的時候,你就給他們半價,這些人反正你也都認識了,以後要是有新人,他們會給你介紹的!”
王豔覺得可以,於是就答應了王昱的要求:“好吧,那我等蘭蘭的病好了走,就去看看有沒有好的攤位!”
王昱給王阿姨推薦的早點攤和炒麵炒粉攤位,非常受王阿姨的讚同,兩人商量好了之後,王昱出錢,王豔經營,這樣就可以幫助王豔盡快積累資金,從而無形中還了王昱的錢。
一個煎餅果子的價格是10塊錢,打5折就相當於是節省了5塊錢,20個人就是100塊錢,炒麵或者炒粉是15塊錢1份,打5折就是7塊5,20個人就是可以節省150塊錢,兩者加在一起,一天就是250塊錢。1000天就是25萬,就已經把王昱給他們的資助還請了。
但是王昱家裏的保鏢不可能天天去吃,而且也不是每天20個人滿員去吃,所以3年下來,可能隻能還10萬,但是他這個攤位,也是屬於王昱的一個小投資,王昱也是要收到利潤的百分之50%,所以3年絕對還清了。
如果生意好的,可能2年就還請,甚至還有可能1年就還清,隻要錢還清了,王昱就不再繼續收取分紅,而是把這個攤位直接全盤讓給了王豔和尤蘭蘭。
王昱對王豔說道:“你們放心,做生意的天賦我還是有的,我會幫助你們把攤位生意做起來,到時候你們賺的錢越快,還我的錢也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