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溫庭開車,池江河負責聯係人。
兄弟倆先去之前一家偵探合作社。
把事情都捋一遍,讓他們幫忙布局。
再去警察局,找當年池老爺子出車禍的視頻。
但因為時間太久,怕是不好找。
好在當年那個路段算是比較繁華。
街邊也有幾個攝像頭,挨個去找,總能找到一個。
但找了許久,視頻都已經模糊掉了。
有的根本沒保存下來。
池溫庭換個思路。
“既然當年老爺子的車撞到了花圃,那就是破壞公共設施。”
既然是破壞公共設施,就得賠償。
警察肯定會來現場拍攝留備案。
池江河點頭,“對。”
“而且附近肯定有超市被波及,肯定也會想要賠償。”那就會拍照留案。
二十年前已經有攝像機了,如果保存下來,肯定還能清楚看到現場。
於是兄弟倆立馬去警察局。
警察局倒是有備案。
畢竟撞到的可是池氏最高董事長。
而且賠的錢還不少。
因為是大人物,所以記錄員印象深刻。
去檔案室翻找,終於找到檔案。
與此同時,當天同一起撞人案子,也一起找出來。
雖然花了點時間,好在都有備案。
“呐,當年兩次豪車車禍案都在這。”
雖然手寫的記錄已經有點模糊,但能清楚看到兩輛車子不同字數的牌子。
一輛是京6868,一輛是京6886。
池溫庭跟池江河都驚呆了,“怎麽如此相似?”
檔案員笑道,“當時我們也覺得太巧了,同樣牌子的車子,號碼牌都差不多,要不是同時看到兩輛車子,我們也會看錯。”
池溫庭懷疑,對池江河道,“或許譚刀曾看到咱爸的車子,所以他記下來了,就讓人去租一樣的車子,車牌號也弄了個相似的。”
池江河認同,“是,畢竟他綁架我們之前,肯定調查過我們,也調查過池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