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說要把這個汝窯花洗口拍給我?”
喜歡,不代表一定要擁有。
張麗對眼前的汝窯花洗口,確實有些喜歡,更準確的說,應該是欣賞。
但也僅僅是喜歡欣賞而已,並沒打算把其據為己有。
而且從周圍人的反應看,這東西的價值肯定定很高。
至少要高於先前的王羲之作品,也就是說,要三千萬以上。
所以無論是從自己的喜歡程度,還是其價值,張麗都不打算要。
所以聽到吳良的話,她也是有些驚了。
不僅是她驚了,就連一旁的周姐也震驚了。
難道是自己介紹的不夠清楚?是吳良還不清楚其價值麽?
這汝窯花口洗,按周姐估計,怎麽也得三千五百萬以上。
這麽貴重的東西,說送就送了?
可這,還沒完呢。
接下來吳良和張麗的對話,更是讓她驚的身體一顫,險些沒摔倒在地。
“對啊,送給你,你不是喜歡麽?”
“我是喜歡,可也沒打算要啊,這東西我拿回去幹什麽啊?”
“東西我送了,你打算怎麽用,我就不管了。”
“你是用來吃飯,還是喝湯,就算是用來漱口當水杯,那就是你的事了。”
呃……噗……
周姐差點就一口老血,直接噴出。
什麽玩弄?
要拿汝窯花洗口回家吃飯喝湯,還當水杯漱口?
這東西在古代,是用來洗口的沒錯。
可放在現代,那都是難得的珍寶,都是珍藏的。
別說是用來吃飯喝湯,漱口了,就算是擺在那裏,都得弄個透明罩子,防止落灰是你們的,碰一碰,都得小心翼翼好不好。
“這吳先生,到底是什麽來頭啊?”
“價值千萬的東西,你當是普通的碗和杯子麽?”
“他到底是無知浪費,暴殄天物,還是真的不在乎這幾千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