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子禎坐擁千軍萬馬,掌握著這世間的最高武力值,所以她可以製定規則、改變規則(比如她將土地盡可能地收歸國有),還可以通過一紙政令直接移風易俗(比如她鼓勵寡婦再嫁,提倡女子十八周歲之後成婚),甚至也可以超脫於常人必須遵守的法理與倫常之外(比如她不僅不必聽從父母之命,甚至還可以在朝堂之上穩穩壓著鎮北王,讓他在自己麵前隻能執臣子禮,而不是擺父親的譜兒)。
與她處境截然相反的例子,則是蕭韶遠和他的那位小兒子,這兩位雖然也曾頂著皇帝的名兒,可他們大權旁落,自身隻是個受人擺布的傀儡,所以他們什麽都要聽別人的。
再往下說,那些有爵位可供繼承、有恩蔭名額可供爭取的勳貴朝臣之家,在家裏地位最高的,不也是那些大權在握,能夠決定繼承權和恩蔭名額歸屬的當家人嘛。
還有那些家大業大、族人眾多的世家大族,能在族中擁有最大話語權的,永遠都是那些自身能夠立得起來的人。
反過來,如果那些家主、族長之流自己本身就是個有名無實的花架子,那他們別說是管控家眷、族人了,想要確保自己位置坐的穩當於他們來說就已經相當不容易了。
鎮北王審時度勢,認為眼下虞子禎正是風頭正勁的時候,他實在不該在這個節骨眼兒上去招惹她,給她機會和理由收拾他、收拾鎮北王府和虞氏族人。
同時他也很確信,他能靠著自己的本事和威望,壓服因為期待落空而心生怨懟的他的妻妾子女和族人姻親。
事態發展也確實如鎮北王所料,他那些妻妾子女、族人姻親雖然都對他很有怨言,但卻隻有極少數人有那個膽子當著鎮北王的麵進行抱怨。
剩下的絕大多數人,他們根本不敢在鎮北王麵前表達自己的真實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