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試結束,祝青臣和夏舒一起走出周氏集團大樓。
“麵試結果要等你們期末考試結束之後才能出來。”祝青臣笑著看向他,“不過你也不用太擔心,你表現得很好了,認真準備期末考試就行。”
“好,謝謝老師。”
聽見祝青臣這樣說,夏舒才鬆了口氣,但還有些沒緩過神來,再確認一遍:“我表現得真的還可以嗎?”
“已經很好啦。”祝青臣認真地點點頭,拿出手機看了一眼,“對了,你先不要走,等一下霍總要帶人來找你。”
“啊?”夏舒疑惑,“霍總?為什麽?”
“周家那邊知道了你和周子謙的事情,想要給你五十萬,堵住你的嘴。”
“我不要。”夏舒沒有猶豫,義正言辭道,“老師,我不要他們的錢,我自己能賺錢。”
“我知道。”
但是從本質上來講,戀愛期間,對方隱瞞自己的家庭條件、刻意欺騙感情,是道德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
夏舒沒有正當理由接受他們家的錢。
更別說是這麽一大筆錢。
現在說是補償,但實際上是把柄。
如果夏舒拿了這五十萬,誰能保證,周子謙不會用這五十萬要挾他?
——你都拿了我們家的錢,你怎麽不和我和好?
甚至,萬一周子謙對夏舒做出一些強迫舉動,也可以拿這五十萬做文章。
——你拿了我們家的錢,說明你是自願陪我的。
或者,他們以後鬧了不愉快,周家也可以一紙訴狀,以“敲詐勒索”的罪名,把夏舒告上法庭。
夏舒雖然被騙過,但他已經清醒了,他沒有這麽傻。
祝青臣正色道:“這筆錢你當然不能拿,但是周家那邊派了一個律師過來盯著霍總,霍總為了掩護你,也為了麻痹周家,想請你做一場戲,糊弄一下他們。”
夏舒這才鬆了口氣:“那沒問題。”他再次申明:“老師,我不要周子謙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