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說是“情書”其實並不準確,應當更像是一本“日記”。
裏麵內容隻有沈問秋,沒有其他。
陸庸以前沒有寫日記的習慣,實驗記錄手冊他寫了不少,他無法分析動機緣由,像是靈感而發,在遇見沈問秋那一刻起,那天晚上,他莫名地在筆記本上記錄下了來:
200x年,8月1日,晴。
在去報道的路上,我家的車跟一輛小轎車相撞。車上的男孩子長得好漂亮,他問我是不是中暑了,給了我一瓶冰可樂。後來到了學校,我發現我們是同班同學,還住一個寢室的上下鋪。
他看上去嬌生慣養,我想,我得多照顧他。
便是自這一天開始。
凡是在沈問秋身上有他在意的事,他都會忍不住去偷偷記錄下來。
比他做任何實驗研究都要更上心,搞研究是出於興趣的驅使,但關於沈問秋的不是,就如一種本能,是出於喜歡的驅使。喜歡和興趣不同,興趣需要成果來滿足,喜歡隻是喜歡,多看他幾眼,多了解他一點,就夠讓陸庸覺得愉悅。
喜歡是他一個人的事,他渴望能得到回應,但即便沒有,也在他的預料之中。
他什麽都記。
本來他就是個沒有文筆的理工科男。
筆記本上寫的東西都是無聊的東西:比如沈問秋新買了一雙鞋子,又是某某牌子的,新款,看來沈問秋喜歡這個牌子;又比如,今天在食堂沈問秋吃了紅燒茄子他很喜歡,改天去問問後廚叔叔有什麽訣竅。
有時候也有一些比較出格的記載,像是沈問秋夏天打籃球打多了,有點曬黑了,在寢室換下衣服有明顯的曬痕。
陸庸寫下:他衣服下麵沒曬到的皮膚好白,看得我直心跳,我連看都不好意思看。但是晚上小咩洗澡,還讓我去給他搓背,他的皮膚好細嫩,我稍微用力點就搓紅了,輕了他又嫌棄洗得不夠幹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