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喆找了一家麵館,在露天的木桌旁坐下,點了一碗牛肉麵,不緊不慢地吃起來。
天色漸漸暗下來,各家小店的老板都紛紛出來支起夜市攤,嘈雜的人聲仿佛被添了一把火,沒一會兒的功夫就迅速地沸騰起來。
麵剛被服務生端上來時,梁思喆看見曹修遠從藍宴走出來,麵帶怒意地下了樓梯,拉開車門坐了進去。麵吃到一半,鄭寅也走出來了,然後沒過一會兒,那輛兩周前載著他來北京的越野車就開走了。
看來曹修遠來這一趟,跟自己完全沒關係。
梁思喆忍不住又開始琢磨起那個問題來,這些天他閑著沒事時總是會想到那個問題:曹修遠的兒子曹燁為什麽會被安排跟自己住在一起?
這問題的答案似乎顯而易見,曹修遠把自己扔在這裏,是想讓他適應和觀察這個環境,那顯然他們把曹燁扔在這裏的目的也一樣——如果不是為了演戲的話,沒必要讓自己養尊處優的兒子到這裏來吃這份兒苦。
難不成……他要跟曹燁一起演一部電影?
一碗麵吃完,梁思喆也沒想出個名堂來。
他付了錢,沒立刻回藍宴,沿著街巷緩步地遛彎,在商店買了兩根火腿腸,蹲下來喂臨街街角的那隻流浪狗,流浪狗是隻白色的土狗,因為天天在這條街上摸爬滾打,白色的毛已經髒得不成樣子,看上去灰撲撲的。
但狗的性格還挺溫順,吃完了兩根火腿腸低頭嗅了嗅梁思喆的褲腳,梁思喆伸手摸了摸它的頭,它順從地趴下來,躺在梁思喆的鞋子上。
梁思喆這兩個周天天來喂它,一人一狗喂出感情來了,他一站起來,那狗也跟著起身,陪著他繞著後街跑了一個多小時。
梁思喆跑得出了一身汗,回藍宴洗澡,原本以為曹燁應該又出門去了,但沒想到一推門,曹燁還在屋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