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汪艾倫遊戲裏的人物開始做一個除草任務,不需要他時刻盯著,於是這個人頂著一頭金毛,開始滿世界找筆。
然而汪艾倫本人已經畢業好多年了,此後又一直沉迷網絡遊戲,找筆這個工程的艱難程度,堪比找小鳥身上最細軟的羽毛。
林溫是個可以自己吵鬧,但絕不許對方吵鬧的性格,與謝塵宥同居三年來,可以說是非常愉快。
故此,乍一遇到汪艾倫這樣說話絮絮叨叨、做事蹦蹦跳跳的人,他的大腦開始生理性的煩躁起來。
然而這回林溫記得控製情緒:“找什麽筆,你下單買一根,或者記在備忘錄裏。”
“有道理!”翻箱倒櫃的汪艾倫終於停下,赤著腳去找手機,他這人打個遊戲都能連續逼逼賴賴幾個小時不帶停,這會兒也控製不住自己的嘴巴,說,“看來跟謝塵宥在一起,咱們林溫學到了不少生活技能啊。”
這可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
林溫剛剛被白月光吸引的一點注意力又全部回到謝塵宥身上,臉色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衰敗下來。
汪艾倫:“……”
林溫再次克製了自己的脾氣,並未發怒,隻是問:“你還記得給你調試遊戲的大神嗎?”
“記得啊,那操作帥呆了,簡直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怎麽可能忘。”即使已經過去五年,汪艾倫說起當時的事情,依然眉飛色舞,神采飛揚,“不過你可以記不太清,快讓兄弟我拿來電腦實際給你演示一番!帥炸了,知道吧?”
汪艾倫不愧是混娛樂圈的,表演欲望十分強烈,林溫知道阻止不了他,就沉浸在自己的思緒裏,慢慢回憶著當時的情況。
其實汪艾倫說錯了,他除了對這個網遊沒有任何印象外,其他有關那個人的事情都記得清清楚楚。
林溫將它的原因歸結於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怦然心動。